1月15日下午4時
銅鑼灣空氣監測站空氣污染指數: 85 偏高
可吸入懸浮粒子比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超標0.74倍)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昨日建議政府出資60 億元購入較環保的巴士,並將其出租予巴士公司,以改善路邊空氣污染情況。
特首曾蔭權回應時,一方面表示路邊污染嚴重不可接受,一方面郤又藉詞需要研究及衡量成本效益,並指稱專家的結論是換巴士效果有限,甚至說此舉可能引起「官商勾結」的指責,總之就是一味「拖字訣」!
CAN要反駁特首之言,我們一直強調巴士佔路邊廢氣排放40%,而現行有75%巴士都是歐盟II期或之前的舊巴士!如果採用歐盟IV期巴士,污染物氮氧化物會減少一半,而如果相比歐盟I期,懸浮粒子更會大減9成!懸浮粒子可以引致急性和長期肺病; 而氮氧化物可導致急性和長期肺損傷,如果兩者大幅減少,怎可說換巴士效果有限?另外,雖然CAN建議政府採用賞罰制度逼巴士公司換巴士而非余議員提議的買巴士方案,但是如果政府可以花600多億起高鐵,區區60億又算甚麼?
CAN希望政府不要總是執著於眼前的「成本效益」,難道市民的健康不是「效益」嗎?再說,如果市民更健康,政府不也省下長遠的醫療開支?
CAN希望政府不要再拖,儘快更換舊巴士,以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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